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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特殊医疗区域装饰装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6 19:29 点击量: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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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

(特殊医疗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D2023-ZB-259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已由宝鸡市行*审批服务局以宝审服投发【2021】200号、宝审服投发【2021】2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投资、*专项债券、市财*配套及医院自筹,招标人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殊医疗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鸡市高新区科技新城高新大道以南,中心二路以东,产业大道以北,伐鱼河以西;

2.2项目概况: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特殊医疗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特殊医疗区域面积约9271.69㎡,内容包含影像中心、输血科、检验科、门诊手术、中心手术、病理科、遗传实验室、ICU、NICU、产房、急诊手术、PICU;

2.3招标范围:特殊医疗区域装饰装修二次深化设计(设计范围包括前述区域内的装饰、暖通、强弱电(含空调自控)、给排水、医用气体、净化工程等专业,不包含前期结构专业设计)、施工图预算、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操作培训、试运转、竣工验收、后期维护和保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本次招标估算:6500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深化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条款要求,设计深度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项目标段名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宝鸡市儿童医院高新分院建设项目(特殊医疗区域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3投标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行*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主管部门颁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2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4.3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设计负责人或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5投标人基本信息要求:本省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内可查询;外省企业资质基本信息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中“外省进陕施工企业”或“外省勘察设计”内可查询;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业绩要求:1)投标人至少具备1项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净化工程(含手术室或ICU)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检测报告及竣工报告,证明资料缺一不可);2)或至少具备1项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净化工程(含手术室或ICU)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证明资料缺一不可),且至少具备1项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净化工程(含手术室或ICU)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检测报告及竣工报告,证明资料缺一不可)。以上业绩要求提供1)或2)均可;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陆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交易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咨询金建客服,联系电话:4008819718。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金台区行*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开标室(详见当日四楼大厅公示信息);

5.3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4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各投标人除现场纸质版递交外,须按照规定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并能保证上传文件可以正常开启及参与评审。非因评审系统原因,采用电子评审方式。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8.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9.异议提出渠道及方式

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9.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9.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9.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2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917-331678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 系 人:雷鹏 张锐

电 话:029-88497916 15029266891

电子邮件:196390015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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